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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产中介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需按时完成备案。为规范房产交易市场、保障群众置业权益,现公示全市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录,具体清单如下: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产中介机构领取营业执照后需按时完成备案。为规范房产交易市场、保障群众置业权益,现公示全市已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录,具体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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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重大资产决策,绝非冲动消费。如今楼市分化明显,各类网红楼盘、低价远郊盘层出不穷,盲目跟风很容易踩入居住与资产双重陷阱。真正适配你的好房,无关价格高低,核心是贴合自身生活、财务与长期规划。下文六大实操步骤,帮普通人理清选房逻辑,避开无效踩盘。
不少购房者会被安置房亲民的价格吸引,但这类房产交易规则特殊、潜在隐患较多,盲目入手很容易陷入纠纷。在下定决心购买前,先搞懂安置房分类、交易规则与核心风险,才能守住自身权益。 市面上的安置房主要分为两大类,交易属性天差地别。第一类是政府分配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屋产权归个人所有,但有明确限售要求,拿到不动产权证五年内无法上市交易,满五年后才可正常办理过户手续;第二类由房企配购建设,本质和普通商品房无异,证件齐全、不受限售限制,可自由挂牌交易。两种房源交易门槛不同,务必提前区分清楚。
泰兴市新街镇经二路东侧,纬二路北侧地块。 新街镇倪浒村保障性安居工程。 规划总平面图,总用地面积185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00平方米,总户数60户。
很多购房者在选购改善型大户型时,都会发现一个普遍现象:同款小区内,大户型不仅购房总价更高,物业费单价、年度总费用,普遍高于小户型房源。不少业主疑惑,同为一个小区,为何收费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下文从收费逻辑、成本差异、计算公式及法律依据多方面,为大家详细解答。
业主可根据自身装修规划、资金筹备、入住需求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房屋,无需被动听从开发商安排。同时需注意,若房屋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标准、未通过相关竣工验收,业主必须直接拒绝收房,并依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整改;若房屋各项指标达标,仅因个人原因拒收,期间产生的物业相关费用、房屋保管风险,一般由购房者自行承担。
不少业主在购置大户型住宅后,为优化室内格局、提升居住舒适度,都会规划拆改墙体、重塑户型布局。但房屋承重结构属于建筑核心安全设施,私自拆改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大户型承重墙改造的硬性限制、违规危害,同时科普房产行业大户型的官方界定标准,给业主装修、购房提供参考。
现在农村房屋正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我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父母已经过世,本人户口在外地,不在村里。现在有2005年政府所发的宅基地即集体土地使用证,登记名字是我父亲名字,但缺少当时的建房手续,过去农村这种情况较多,如今泰兴统一进行房屋三级确权登记,填写《泰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确认表》,请问我这种情况,农村的房屋 确权如何三级确认?如何办理农村不动产?房屋大概建于2000年前;本人户口于1991年
您好!2021年5月泰兴市政府公布了《关于《泰兴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涉及到济川街道兴燕路片区的开发问题,在泰兴市政府的征地动迁一栏中看到其他区域已经开始了土地征收工作,请问兴燕路片区预计何时开展土地征收工作?22年11月已回复兴燕路片区将分期组织实施。请问对于兴燕路尚没有拆迁的地块有没有拆迁计划?将如何分期进行?答:网友您好,该片区批复以来,已经组织实施了兴燕路南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部署和江苏省《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指导意见》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措施:一实施“一群体一策”购房补贴 1 . 鼓励“首购安家”。 对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购房总款2% 的 购房补贴。 2.鼓励“祥泰安居”。对非泰州市区城镇户籍家庭,购买市区
你好,因乡下农村的房子破旧,想进行拆除原址新建,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目前,原房产权人的户籍不在乡下,原房由产权人父母在居住,父母户籍在张乡下,是否可以以父母的户籍申请原址新建?另外,如果对户籍有要求限制的话,是否可以将产权人户籍迁到所属乡镇再申请新建房屋?请提供咨询电话,以便后续咨询相关问题,谢谢!答:您好,请完善您咨询户所在乡镇、村居等信息。或至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咨询。
2026 年 3 月,泰州全市本年度土地征收整体规划对外披露,本次征地工作将围绕城市更新改造、交通路网建设、产业园区扩容三大核心方向推进,覆盖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泰兴市、靖江市、兴化市,配套统一化补偿标准,推行现金、实物安置房、房票多元安置模式,同步实现失地农民社保全面覆盖。
即日起,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住房租赁市场步入规范化、法治化发展的新轨道。 为深入推进《条例》的宣贯工作,9月15日,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专题宣贯会暨租赁合同线上备案需求调研会,市区十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参加会议。会上,围绕立法背景、核心条款、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结合市场实际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对租赁合同线上备案开展需求调
7月13日至16日姜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初中小学学区划分报名所需材料等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招生对象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生所属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